03月 20th, 2012
网络剧市场不是量变而是质变
网络剧市场又持续增温了!市场一片繁荣,但是大家只看出一个量变,而没看出其会发生质变。不断膨胀的的网络剧在未来会向两个极端,一个是高端的大制作,知名导演和知名艺人都进入这个行业,这个模式无需赘述。另一个是低成本的流水线生产,会让网络剧和当年网络音乐一样爆发增长,这也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
网络剧会像当年网络音乐一样,由于摄影器材、编辑设备和软件等制作门槛的降低,几千块的DV也可以达到1080P或更高的高清像素,甚至像好莱坞电影里的特效都可以用一台电脑一套软件做出来,这时候网络剧的制作成本大大降低,视频行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半专业和业余选手将蓬勃发展,网络剧成为草根网民的狂欢。每个影视专业的学生、DV爱好者都可以拍摄高质量的网络剧,有朝一日这些人里面会培养出专业选手。届时,产量会比现在多出成千上万倍以上。
目前不管是学生还是专业导演,都在使用佳能的5D2相机,这么一款相机附带视频拍摄功能,已经是国内网络剧和MV拍摄的通用器材了。相信未来会出现比5D2价格更低、性能更高的器材。让拍摄的成本更低、画质更好,以至于和专业级媲美。是的,网络音乐在十年前已经做到了。
除了制作成本的降低,传播成本的降低也对网络剧市场有着关键因素。各大视频网站对原创版权的巨大需求,也是的真金白银地投入进来催熟这一市场。加上3G时代的到来,以及苹果即将推出iTV进入网络电视领域。原创网络剧从制作到传播再到销售,再到资本的介入,都让网络剧具备了成熟的市场环境,使这个市场完全可以再出现一个“华谊兄弟”这样的上市公司。
网络剧最靠谱的盈利方式是广告
那么,未来网络剧市场会走向何方呢?会不会是现在新闻上炒作的那些公司、那些模式、或那些作品呢?上一篇文章《网络剧应该从网络音乐中吸取经验教训》中有提到,网络剧市场就跟当年网络音乐市场一样,可以有很多借鉴。
首先也会有一批资本催生的概念公司,这些可能靠短期内炒作概念吸引眼球,但是历史经验证明,是短暂的,钱烧光了就会没落,当年网络音乐时代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的概念公司都不存在了。那些走大制作的网络剧片子,会来得快去得也快,因为不会盈利。
网络剧当如今为止,最靠谱的盈利模式就是广告模式。也就是专门为企业做软广告植入的视频或者宣传片。这个模式涉及娱乐营销方面,我们另文探讨。还有一个就是《老男孩》模式,网络剧推歌推人,这个我们也另文探讨。因为这两者都是利用网络剧的功能传播和宣传其他载体(品牌或音乐)。
那么,就网络剧本身的影视剧艺术属性而言,哪些网络剧会成功呢?
只有走低成本,高质量,并且不局限于网络传播的网络剧才会存活。举个例子。网络音乐的繁荣,并且现在成为一个接近主流的商业模式,主要有两个功劳,一个是网络音乐有一个盈利渠道——彩铃;另一个是网络音乐找到适合自己的风格,主流唱片公司没人去做的一个风格领域。
那么,网络剧类似“彩铃”这样名利双收的形态业务又是什么呢?是3G手机视频业务或用户付费下载嘛?这两个都不靠谱。只有广告植入!这个是目前唯一的盈利模式。用户下载收费目前来说不可能,好莱坞大片都收不上费,更何况原创草根视频?除非是涉黄小短片,就像当年软色情图片、IVR业务一样,但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WEB2.0的本质是从半专业到专业的过渡。
广告是网络剧主要盈利模式,那么网络剧能像电视剧一样发行版权盈利吗?单纯网络剧是不可能让视频网站付费购买版权的,大家都知道。那么一定是电视台才有可能付费。所以网络剧必须向主流电视市场进攻。其一是电视台可以支付版权,其二是上电视可以让网络剧影响力大,广告价值也就越大。去年,全国电视台广告收入接近680亿,而所有视频网站广告收入总和不到30亿元。这说明,你在和千万个精英在竞争一个狭小的网络剧市场,大部分是赚不到钱的,而广阔的电视市场在等待着你。
这就要求,网络剧既要能在网络上卖座,也能进入电视领域,甚至电影市场。最起码达到中央6台电影频道收购的水平。简而言之就是做那些网络和电视都通用的题材,例如室内情景喜剧类,像《武林外传》、《爱情公寓》等片子就属于这类。这些没有大腕没有大场面的片子,拼的就是好剧本。上电视播出的片子需要有一个许可证。不过我相信大家搞定这个是没问题的。网络剧的首要市场是没有上星的地方省台和地方市台。每个省台都有10个左右的频道,每个省会级别的市台也有10个左右的频道。这些是首要大的购买客户。
网络剧就像网络音乐一样,要回归本质,就是好剧本,剧本讨巧。低成本类型的网剧种类,可以从低成本的成功商业片子中学习,例如《女巫布莱尔》、例如《活埋》,例如一些封闭环境下的片子,没有场地费,没有演员费。这样全靠剧本支撑,让影视剧回归一剧之本。电影的本质,本来就是一个好的故事好的创意。
影楼将成为网络剧公司的常态形式
说完网络剧的类型,我们来说一下网络剧公司。未来胜出的公司,不是传统的高成本大制作的模式,一定是能用一套低成本模式,大规模生产系列影视内容的公司。其实音乐行业已经有公司实现这一模式了。另外,未来能胜出的公司也不一定是高端专业的大公司。就好像现在遍地的小网络歌手的唱片公司一样,视频领域也可能回出乎你的想象。
网络剧市场领域,可能有朝一日,各个二三线城市、甚至县城的影楼都是一个影视公司,并利用当地的戏剧团或文化馆的演员编剧等人才,拍摄出一部又一部的微电影。全国各地一个一个的影楼,就像一个一个酒吧一样,一个是网络剧领域的常态小公司,一个是音乐行业的常态小公司。影楼靠拍婚纱赚的钱来补贴网络剧这一业务,酒吧靠卖酒来补贴台上歌手唱歌这一业务。大家可能不服气,多么神圣的一个行业,被成为这么一个廉价的、烂大街的行当。是的,我没扯远!3、5年内就可能实现。
就像学音乐学舞蹈的艺术人才,毕业后可能去教瑜伽、肚皮舞这样的看似有关、但实际又无关的业务一样。视频领域那些也看似无关其实又有关系的,对!我说的就是影楼,可能最先从婚庆摄影赚到钱。他们一有设备和器材,5D2等相机,二有聚集分工的专业人才,三有现成的婚庆等视频业务能养活团队。所以这中间也会出现一大堆有想法的人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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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22nd, 2011
近期网络剧的火热,让人不禁想起当年网络音乐黄金岁月。而网络剧代表作《老男孩》,也不由让人想起当年的《老鼠爱大米》。
不同的是,网络音乐当年除了网络这个载体之外,还碰上彩铃这个千载难逢的盈利好机会。而网络剧尽管碰到3G业务的契机,但是有点早,还没有像网络音乐一样有盈利模式;网络剧作品也没有能像网络音乐一样,能达到跟主流音乐平起平坐的地位。
网络音乐经过百花齐放,低俗、恶搞以后,经过升级而修成了正果,变成了叫做“彩铃”的东西。而网络剧也会经过百花齐放,低俗、恶搞这样的一个发展过程。但是也必须得修成正果,否则就会被淘汰和边缘化。那么,网络剧以后该发展成什么样呢?那时候网络剧类似“彩铃”这样名利双收的形态又是什么呢?
有人说,多简单啊,那不就跟彩铃一样,是3G手机视频业务,用户付费下载。
可能不是这样的!
目前网络剧唯一的盈利模式是广告植入。但是广告植入的题材受限制,并且只有知名导演或演员的网络剧才有广告植入。而网络音乐或者网络剧市场之所以能红火,是因为制作和传播门槛的双双降低,成为草根的狂欢。如果只有明星高成本的网络剧才有广告植入的话,网络剧市场就无法跟网络音乐市场媲美,因为失去了网络音乐先天性的可盈利优势。这个也是网络剧发展的最大壁垒,同样也是网络剧无法像网络音乐一样能火遍全国的原因。
根据以往网络音乐的经验,网络剧的这次浪潮应该会被很多人抓住。但是,网络剧又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如果我们看不清未来,就去学学历史吧,从历史中总结经验。所以多研究网络音乐,从网络音乐中吸取经验,总结教训,就可以看清未来发展趋势。
那么,未来会是什么样类型的网络剧会流行呢?古装?悬疑?谍战?搞笑。。。。。。?会是一个百花齐放、参差不齐的混乱状态,还是一种风格大行其道的情况?
有什么样的观众就会决定有什么样的网络剧风格,观众的喜好决定未来网络剧的风格走向。当年也是听众决定了网络音乐的风格走向,年轻网民厌倦了千篇一律的流行音乐,也不适应各种所谓的新潮音乐,而网络音乐以其轻松幽默、动物拟人的手法,赢得了网民的喜欢,当然还有一些苦情歌,这些都是网络音乐的主流风格。因为谁付费,谁有发言权。他们不仅仅听这些音乐,还用彩铃下载这些音乐。
网络音乐让音乐回归本质,也就是:旋律,而不是编曲制作多么精良,用多少万的录音棚,去国外缩混等等花哨的东西。因为大家已经不用CD和发烧音响听音乐了,都是用电脑或MP3来听压缩过的音乐。同样状况,现在国内的影视剧也是假大空,盲目最求大场面,大明星。大场面就好比是一首歌的编曲,大明星就是知名歌手,大导演就是知名制作人。但是这些都没用,网络剧会让影视行业回归本质,也就是剧本。剧本就类似一首歌的词曲。
网络剧也会跟网络音乐的特点一样,会因为观众群体和传播载体的不同,风格有特定的变化。那么再具体些,会是什么风格走向呢?
我们看看网络音乐的风格都发生了哪些变化?主要风格是轻喜剧,诙谐幽默,名字很讨巧。例如《老鼠爱大米》,《香水有毒》、《狼爱上羊》。另一个风格是重口味,苦情歌当道。都是很重口味。例如《秋天不回来》、《一万个理由》、《该死的温柔》。从这点看,网络剧也会是轻喜剧和重口味类型的风格走向。这是由网民,也就是观众决定的。
另外,青春偶像题材的网络剧会走红。网络剧还有一个作用,就是给年轻演员一个展示的机会。网络剧可以消化大量在主流电视剧里面没有分量的年轻演员。众所周知,现在影视剧的主流观众是中老年人,演员的顶梁柱也是陈道明、张国立这样的四五十岁的中年明星。而20岁左右的年轻艺人是没有机会的,能出演的更多是主角的孩子、妹妹或者丫鬟这些不起眼的角色。
我们再看看日本影视圈的经验,尤其是日本3G业务经验。日本已经步入偶像时代,20岁左右的偶像艺人也可以担当主要角色。再结合中国现在的市场以及未来趋势,青春题材、偶像题材、美女类题材的网络剧会大行其道。其他还有和这些题材结合的类型片。总之电视剧和电影无法涉及的题材,例如惊悚、魔幻、HI系列会有较大空间。这些题材的网络剧就同音乐产业《老鼠爱大米》这样的网络歌曲一样,在未来会名利双收。而专门定位这样类型的创作公司或平台会有机会。
网络剧会跟网络音乐一样,改变原有的市场风格走向。受盈利渠道(运营商和网站)以及消费者(手机用户和网民)的限制,会有特定风格的题材成为主流。而不会是百花齐放,也不会是杂乱无章、参差不齐。
以后,尽管也会有明星出演的大制作网络剧,广告植入、用户收费模式等,但是这些都不是主流。未来也会有广告片的网络剧,这个在国外已经形成小规模的市场,例如宝马车的网络大片堪比好莱坞大片。但是这个也难成为主流?因为企业彩铃也并没有成为彩铃的主流。凭什么网络剧会成为企业的广告附庸?但是毕竟一个优势是视频比音乐更容易植入广告。
最后,网络剧会成当年网络音乐一样,由于制作门槛的降低,几千块的DV也可以达到1080P或更高清像素,后期编辑技术也普及。那么网络剧的制作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样释放出来,成为草根网民的狂欢。每个广播影视专业的学生、DV爱好者都可以拍摄高质量的网络剧。届时,产量会比现在多出百倍以上。但是,被当年WEB2.0忽悠过一轮的我们都知道,这些很难产生商业价值。可能继续被靠概念融资的网站或公司利用,就像当年那些WEB2.0平台忽悠音乐制作者一样:人人都是音乐家、作家。。。。。。大家像中彩票一样涌入进来,却发现一无所获。
有了这么多的前车之鉴,希望网络剧市场可以避免重蹈覆辙,真正健康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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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28th, 2011
尽管音乐界针对百度的一次又一次反对浪潮,一次又一次的不了了之。但是,正版化是个大趋势,尤其是去年年底开始国家一系列法规出台,更加促进正版化路程,也会让这次反对浪潮更猛烈。在此,我个人呼吁所有音乐人、唱片公司联合起来,并积极联合文学等其他行业,一起反对百度盗版,促进正版化!
那么,版权人为什么要反对百度盗版呢?这么折腾有用吗?为什么要得罪百度呢?为什么不让别人去斗争,我们好坐收渔利呢?反对百度能挽救整个音乐和文学产业吗?……
流行音乐将被圈养,成为晚会音乐。
李承鹏在反对百度文库盗版时也举过一个例子,他说,“当没人搞创作或创作是件很亏本的事,创作者很容易成为被政府包养的二奶。他们失去自由创作的可能,拿到红包就会站在另一面告诉你房子贵药费高找不到工作统统是正常的。这样的例子在音乐界已出现了,中国已无音乐,如果你一定说有,那只有两种:盗版音乐,和春晚音乐。”
是啊!就像相声产业一样,已经由讽刺变成了歌颂,被权力圈养起来的产业离灭亡就不远了。如果不能养活自己,音乐产业也会成为被权力圈养的产业。因为只有依附在权力下面,才有机会登台和赚钱。接下来,晚会歌曲和晚会艺人进一步挤占流行音乐市场。因为只有唱红歌和唱假大空的歌颂歌曲才有演出费,才有登大型舞台和电视台的机会。那么,作为音乐人,你会如何选择?当最优秀的一批音乐人把才华都用在歌颂,假大空式的的音乐。那么,流行音乐将会合相声的悲剧一样。
音乐人要多出去运 动运 动、散散步
音乐界要学习文学界!看看作家们的血性和团结。音乐圈却一直不团结起来,大家都苟且偷生。音乐人都不明白,其实目前状况下你横竖都是死。现在大家都心存幻想、都以为自己能中彩票、都盲目乐观认为坚持就是胜利,其实坚持不是胜利,而是等死,而是被剥削,就像被独裁者奴役一样,一奴役就是几十年,子子孙孙无穷尽也。只有努力去革命去争取,才能取得胜利!
音乐人们只有积极去抗争,多出去运 动运 动,散散步,去百度门口静坐,去影响立法,才有可能活下来,不折腾,大家肯定死路一条。
另外从自身意义来说,音乐,除了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以外,还有更高的精神、更高的内涵。音乐人之所以做不出好作品,就是因为老一个人闷着,离社会太远了,不明白大众需求,自然写不出来优秀作品来。
尤其是摇滚乐,摇滚乐的本质就是自由主义,就是反叛。没有大爱的摇滚,必死无疑。例如U2、列侬、鲍勃.迪伦等。而之前十三月唱片发起的摇滚圈反对百度盗版,就印证一个道理:摇滚音乐人更敢去抗争。摇滚乐,这个即将灭绝的音乐形式,在反对百度活动中,说不定能意外繁荣起来。摇滚乐能在反百度中起死回生,并发展壮大。这个其实才是摇滚精神,只有这样素质的音乐人,才能明白这个世界的运营规律,才能了解民生,才能创作出好音乐来。
唱片公司的收入将进一步缩
由于音乐产业没有更好的盈利模式。所以唱片公司只有多一些财源收入,才能够勉强维持活下来。因为演出市场和无线市场都将进一步受到重挫。其悲惨程度是大家所意想不到的。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今年音乐产业将进一步受到政策影响而低迷。音乐产业连年受到政策影响:08年奥运、09年地震和60周年、10年世博会和亚运会,2011年建党90周年,2012年又将迎来政府换届的18大。这几年都是政治年,一年比一年影响大。这几年又是多灾年,大型活动经常被取消,对文化活动的审查也越来越严。
唱片公司目前从百度收不到什么钱,但是不代表百度真的就没钱。如果实现正版化,并实现下载收费,以百度的流量可以变成有近百亿的收入的大在线音乐市场。目前百度每年广告收入只有2个亿左右,分给唱片行业的大概有几千万,并且集中在少数关系好的唱片公司,大部分唱片公司都知不道百度还能分到钱这个说法。百度MP3频道最高能占百度总流量的1/5,换句话说,百度的市值的1/5是靠偷窃你的作品而赚来的。没有大家的音乐作品,百度MP3一文不值。
唱片公司需要的是一个良性的发展,需要名利双收,而不是放弃利益而只赚吆喝。名是一个非常虚幻的东西,只要你的名转化不出来演出和代言,就等于零。很多选秀艺人、小众歌手就是这样尴尬,只有一点小名气,但是赚不到钱,没有商演也没有代言。
政府必须要管管盗版了。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内地的音乐产业完了。国外音乐就会长驱直入,政府会害怕的就是敌人利用文化,对我进行意识形态的侵略。所以,政府必须出面来挽救已经奄奄一息的内地音乐产业了,杜绝盗版,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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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8th, 2010
本文系在传媒大学音乐传播系客串讲课概要:首先介绍了我的个人在音乐产业的经历,其次是介绍了爱朵文化的商业模式,最后重点阐述如何用商业模式来超越现有大型娱乐公司。
一、我的个人经历
音乐产业链从低向高依次是:创作人》唱片公司》SP》运营商》现代化运营的传媒集团。
我生长在一个小城市,从小喜欢音乐,写了很多歌,后来我觉得我不能一辈子就样度过余生,于是,我说服父母来到北京寻找自己的音乐梦想。一开始也是没有门路,我想做一个创作人来维持生计,但是发现根本养活不了自己,搞音乐创作和制作是产业链最低层的环节,老是被唱片公司剥削。
于是我后来与朋友一起创办了《MIDI音乐制作》杂志,然后又开始做唱片。在04年的时候,彩铃兴起,于是我又开始做彩铃CP。后来我发现,做唱片公司(CP)也不是音乐产业链上比较高的环节,而是SP,钱都让他们赚了,唱片公司分到手的少的可怜。于是我去了A8音乐,负责音乐资源。做了一阵子我发现,SP也不是这个产业链上最高的环节,那么是谁呢?是运营商。于是,我就先后去了负责移动全曲下载业务的一家公司。这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到了音乐产业的最高环节了吧!后来我发现不是这样的。仅仅技术解决不了音乐产业的问题。是制度!
音乐产业落后的原因是体制,是运营和营销能力的匮乏。要救音乐产业,一定要从现代化的公司运营着手。于是我出来创业,做了爱朵文化,回归传统来做营销,和运营,是按日本先进的模式来做偶像艺人。
二、未来音乐产业是商业模式上的竞争
传统音乐产业是做加法模式,现在要想有所作为,必须改变游戏规则,变成做乘法模式。
要想超越四大唱片、华谊兄弟等大额,只有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具体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从细分市场来侧抄,另一个是商业模式上的竞争。归根到底,还是从商业模式上的竞争。
娱乐产业的本质是垄断。华谊兄弟捆绑住了国内最具票房号召力的三大导演的冯小刚,并且还垄断了众多有票房号召力的一线艺人。必须承认,现在即便有比华谊兄弟多两倍的钱也难以再签到更多的一线艺人或大腕导演。所以仅仅喊口号是没有意义的,要想超越华谊兄弟,一定有科学的方法:只有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才有可能。
跳出华谊兄弟这样横向加法的模式,用做纵向乘法的模式。这个模式其实就是迪斯尼模式,在日本就是杰尼斯的偶像组合模式。或者跟迪斯尼一样,专门做衍生产品类似的影视剧,例如国产动画片《蓝猫》的模式。等等。要想超越华谊兄弟这样已经上市的大公司,直接硬碰硬已经没有机会了,一定要从不同商业模式的角度来与之竞争。
三、爱朵文化能在5年内超越华谊兄弟吗?
该怎么超越?而不仅仅是一个口号,因为口号都能喊。
这个问题也是所有像爱朵文化这样的行业新生力量共同的问题。相对这么多业界大佬,尤其是华谊兄弟这样已经上市了的大公司,仅仅喊口号是没有意义的,没有人会听你吹牛。要想超越华谊兄弟,一定要改变现有的游戏规则才有可能。
爱朵文化是专门做偶像组合的一家经纪公司。商业模式是以偶像艺人为中心,开发衍生产品和音乐营销业务。只做偶像,只做组合,以9人美少女组合爱朵女孩(idolgirls)为核心逐渐扩散,公司目前爱朵家族成员一共有几十人。目标是在未来几年内垄断偶像市场。在偶像这个细分领域,做到极致,就掌握这个细分领域所有的智慧,并享受规模效应。当然,要超越华谊兄弟,5年后爱朵文化必须也是一个大型的上市公司了。
爱朵文化和天娱的区别是,希望能从18岁以内的根源垄断新人。
爱朵文化和其他垄断一线艺人的大型传媒公司来说,爱朵垄断新人,靠量多。具体方式是从细分领域,垄断年轻的偶像艺人,进而在整个娱乐产业占有垄断地位。
爱朵文化和传统模式的娱乐公司的竞争,是商业模式层面的竞争,是用乘法模式来颠覆传统做加法的模式。乘法模式核心思想是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多必然杂,必然只能做加法,国内饭店可以炒几百个菜,但复制不了;精必然强,可以做乘法模式的复制。就跟麦当劳一样,集中在汉堡、薯条、可乐三大样,但是把这三样做到极致,就可以连锁复制几万家。
华谊兄弟走的是时代华纳的做加法的模式,而爱朵走的是迪斯尼这样做乘法的模式。
华谊兄弟走的是垄断一线大牌艺人的模式。而爱朵走的是垄断新人的模式。
爱朵文化只有颠覆现有的游戏规则。用规模化、大批量来超越。否则即便比华谊兄弟多两倍的钱也没用也签不到那么多的一线大腕了,更何况很难有两倍的钱。
在国外,超越时代华纳的是迪斯尼,所以国内只要参照迪斯尼的商业模式就可以超越时代华纳。也就是迪斯尼这样纵向做乘法的商业模式来超越时代华纳这样横向做加法的商业模式。
华谊兄弟是在电影、电视剧、音乐三大内容制作方面的布局。这样的平台化布局有很强的聚合力,可以捆绑销售。但是这样全娱乐产业布局,也容易受到专业公司的细分领域的竞争。一旦到冬天,一旦到潮退的时候,弱点就会暴露出来。所幸的是,这个日期就在不远的将来。因为随着经济危机的深入,粗放的大片模式很快走到尽头。真正具有竞争力的是那些专业的,商业模式过硬的公司。
爱朵文化这样的新公司下一步要想做大,需要一支米老鼠,而不是想华谊兄弟一样是各个业务相加。必须打造偶像这个核心产品,通过这一核心产品把电视、电影、音乐、活动、新媒体等业务串联成坚实的王国。
当然,迪斯尼是以虚拟的动漫形象为核心,那么,有没有以真人为核心的类似商业模式也获得成功的?所幸的是,有的!这个模式就是日本杰尼斯模式。爱朵文化其实是参照杰尼斯模式。
总之,娱乐产业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单个公司之间的竞争,或单个艺人之间的竞争,对格局改变的意义不大。在目前娱乐产业的格局之下,需要跳出华谊兄弟这样横向加法的模式,用做纵向乘法的模式才有机会。做迪斯尼模式,而不是时代华纳模式,做纵向产业链,而不是横向产业链。从细分市场做起打造一只“米老鼠”,而不是各行各业的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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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2nd, 2010
上周六,爱朵女孩(idolgirls)的小剧场演出精彩继续上演,与众多朋友一起“寻找80后的记忆”。
暨首演取得成功之后,爱朵女孩精心准备迎来了第二场的演出,并别出心裁的以“80”后为主题,带大家一起寻找儿时美好的回忆。
回忆经典,重温经典
演出由台上爱朵女孩玩着儿时经典游戏“丢手绢”拉开了序幕,正当观众们沉浸在回忆中之时,爱朵女孩的“小可爱”陆丹兰唱着“采蘑菇的小姑娘”缓缓走像舞台,带我们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小时候,一曲唱罢,爱朵女孩队长元元带着红领巾,为我们送上了一曲“让我们荡起双桨”,紧接着,“同桌的你”熟悉的音乐想起,让我们想起了同桌的“他”,最后,三位爱朵女孩演唱了前辈组合“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
歌曲结束,爱朵女孩队长元元与菲菲,与现场观众们一起大聊80后小时候经典玩具,并贴心的搜寻到了小时候的玩——绿皮青蛙,滚铁环,弹弹珠等等,并邀请现场观众上台重温小时候的玩具,让全场都沉浸在无限回忆之中,更让观众们感受到了爱朵女孩的用心。
魅力歌舞,现场抽奖
紧接着,爱朵女孩依旧献上了她们的精彩歌舞,全场陷入了她们的魅力中,欣赏她们的精彩演出。
演出中,还现场抽取了一位幸运的观众,得到了爱朵女孩送出的她们品牌的水晶。
爱朵家族的剧场演出模式PKAKB48
这不由让人联想到嘻哈包袱铺、郭德纲的德云社、以及赵本山的刘老根大舞台。这种剧场主场演出模式在国内艺人中还属于首创。但是在日本,主场演出模式已经成熟,大家熟悉的日本美少女组合早安少女组、杰尼斯以及AKB48都常年采取剧场演出模式。
演出在一片依依不舍中落下了帷幕,让我们期待下周六,枫蓝剧场爱朵女孩带给我们更大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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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27th, 2010
本文发表于《广告大观》6月刊 作者:音乐营销专家、爱朵文化CEO 张志远
音乐营销,就是以音乐为手段的营销,利用音乐来加强品牌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品牌与消费者建立更紧密的关系。音乐营销建立在病毒营销、事件营销、主题活动等基础上的整合营销传播体系。
决定音乐营销成败的两大关键点
1、是否和品牌结合,想起音乐或明星就能关联到品牌;
2、是否用户之间自发性的病毒传播。
失败的音乐营销1:音乐不能和品牌结合,用户想起音乐或明星关联不到品牌。
失败的音乐营销是品牌内涵和音乐内涵没有关联。品牌是品牌,音乐是音乐,没有产生化学反应,只是物理捆绑在一起。在营销过程中,消费者没有记住品牌,只记住了明星。在营销活动以后,没有产生真正的威力——病毒式互动传播,和用户对品牌深度的体验。
造成这种失败原因的是,企业或广告公司只是简单地把音乐营销当成一个事件营销来对待,所以在制定音乐营销策略的时候,没有用好音乐营销,只是停留在借用明星或赞助活动来造势的局限上。
音乐营销=音乐+营销。企业懂营销但不懂音乐,造成有营销但没有音乐,消费者只记住了音乐(或明星)但记不住品牌。
音乐是有性格的,明星也是有属性的。企业寻找明星做代言是因为明星的特点和企业的品牌特点相匹配。但是现在的一个明星同时往往会代言很多品牌,比如周杰伦光饮料就代言了雪碧、伊利优酸乳、优乐美奶茶等品牌。你想到周杰伦会想起来以上哪个品牌?所以如果没有更深层次的、更有说服力的关联度,这就会给消费者造成困扰和混淆。
在音乐营销方面,需要企业把音乐的DNA属性与品牌属性,根据音乐心理学和消费者心理学等方式有机关联起来,让用户真正听到音乐或看到代言人就想到该品牌。如果不遵照音乐心理学来选择关联的歌曲和明星,请明星代言人是没有用的,只能解决品牌的知名度(并且这个作用越来越弱),仍然解决不了消费者购买的理由。现在的年轻消费者是有个性的,他们也需要有个性的品牌。
失败的音乐营销2:用户之间没有形成自发性的病毒传播
音乐营销分音乐营销战术和音乐营销战略。
音乐营销战术是短期事件营销。就是抓住一个机会赞助一场演唱会,或者请个明星来演出。这样模式其实只是把音乐营销当做一个事件营销,只是眼球经济,没有产生更深度的认同。这样就大大浪费了音乐营销的价值。音乐营销的确是一场事件营销,但是绝对不仅仅是事件营销,还包括病毒营销、互动营销等综合传播体系。音乐营销的作用是与消费者建立深度关系。如果企业单纯为了品牌在面板上出现,或者主持人口播种附带提及,这种营销不作也罢。
音乐营销战略就是企业长期性采用音乐作为营销主题。例如请歌手代言,广告歌。这个很常见。成功的音乐营销一定是低投入(相对)、高回报,用户产生深度共鸣,并产生病毒性传播。如果你的音乐营销师高投入、高回报,则仍旧属于传统广告轰炸的旧模式。只要没有形成病毒传播,缺乏互动性,缺乏渗透性,缺乏与用户的感情深度沟通,就不是成功的音乐营销,这样的音乐营销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跟在肥皂剧后面插播广告的效果是一样的。
音乐营销的经典案例就是05年的超女选秀。湖南卫视和蒙牛酸酸乳达到了双赢。其成功之处就符合了品牌关联和病毒营销这两点。首先艺人有亮点和个性,艺人的个性与企业关联,艺人的后续广告代言,引发风潮。最重要的是引起了病毒营销,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而其他卫视和企业赞助的失败就是不符合这两点,或只具备其中之一。空有音乐营销战略,做选秀活动,却没有走红的艺人、没有亮点,艺人个性与品牌没有关联,自然也没有后续。所以,同样的营销资源(电视平台和企业赞助),但是具体操作方面的执行的差异,效果会差10倍以上。
所以,莫把音乐营销当成事件营销。仅仅是赞助一场演唱会很容易,关键是演唱会完了以后能形成病毒营销。步步高的音乐营销只是高空轰炸,还没有做到给用户提供病毒传播的土壤和气候等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完善的音乐营销体系是音乐营销的首要条件。这个体系主要包括两点,把品牌与音乐(明星)关联在一起的科学理论,让品牌属性和明星属性以及音乐属性化学关联到一起,以及如何设计出能引发病毒营销的音乐产品和具体步骤。
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
对于流行现象的传播,《引爆流行》一书指出会有3个共性特征:感染性、小变化大后果、突发性而非渐进性,并在对此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是:关键人物法则(The Law of Few)、附着力因素(Stickness Factor)法则和环境威力(Power of Context)法则。
一、关键人物法则
当任何一场流行时尚到来时,总能发现几个非常关键的人物,他能够最高效快速地将信息在一定范围内散播开来。这一批人往往是技术狂热者和高瞻远瞩者,他们愿意并且有能力尝试新产品/新服务。关键人物可分为三类人:有传播信息的“联系员”、提供信息的“内行”、说服别人接受信息的“推销员”。
当年超女的走红就是这样。每个超女最开始都有第一批核心的歌迷,零星地分布在每个城市里面,然后由这一批最关键的人物组织在当地的街头拉票,并通过贴吧论坛等组织活动和投票。粉丝的数量才有组织有步骤的迅速增长,而不是无序的偶发的增长。
歌曲的走红也一样,需要利用关键人物,一般的是核心的粉丝和音乐爱好者。所以要从人群中找出这些关键人物,利用他们来传播歌曲。唱片公司在各大媒体打榜的作用也仅仅是打动第一批关键人物,歌曲以后能不能火,全在于这些第一批人用口碑来互相病毒性传播。歌曲在内地的走红并不是中心城市向中小城镇的辐射,而是像超女粉丝一样,从各地的病毒散发点向外扩散,然后各省各城市的点呈网状连接起来。
二、附着力因素法则
个别人物法则揭示的是人们传播信息的行为,而附着力法则阐述了被传播信息的本身特征。在同等条件下,附着力越高的信息引爆流行的可能性越大。一个附着力高的信息,不但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更重要的是,它能影响人的行动。例如超女粉丝。
在商业信息泛滥的今天,受众对信息天生具有抗拒心理,削弱了信息的附着力。如果能够针对特定受众寻找合适的信息渠道,通过巧妙的包装,降低受众的戒备心理,就可以有效地提高信息的附着力。
从附着力因素法则我们可以领会到,歌曲宣传要巧妙,在媒体已经被分散的情况下,并不是砸广告就能出来,需要多种巧妙的方式。很多大唱片公司宣传时做户外广告牌、电视广告等强势手段,在中国内地行不通。中国是城乡差异很明显的二元社会结构,城市和农村相当于是两个国家、两个世界。我们一般理解流行,想到的是中心城市辐射到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其实大部分的歌曲的走红不是这样,而是农村包围城市。在中国,人的流通大多是农村向城市里涌进,去打工和做生意;而很少有大城市人向小城市或农村涌进的。
音乐营销中的品牌与广告歌曲的附着力因素也是如此,也必须巧妙包装,品牌和音乐有较高的附着力。这样才能让品牌追随音乐广泛传播。
三、环境威力法则
环境威力法则,是指消费者深受自己周围环境和周围人格的影响。环境法则强调发起流行的环境极端重要。这里面主要分 “破窗理论”和“150法则”两部分。
破窗理论:该理论认为,犯罪是可以传染的,它可以由一扇破窗户蔓延到整个社会。如果我们及时地采取措施,将被打破了的窗户修好,这种可怕的后果就不会出现。
150法则进一步指出,群体环境的影响力并不是无止境的,它存在一个极限数量–150。因为受“社会通路容量”制约,人类大脑只能处理大约150人左右的群体关系。当一个“群体”的活跃人数超过了150人时,群体对成员的影响力开始下降。
初始关键人物是可管理的,他们人数有限。初期可以利用QQ群等,每个QQ群一百个人(接近150人)。这样通过可管理的口碑营销,企业可以跨越早期市场和主流市场之间的鸿沟,引爆流行。以后,各地的歌迷会也要控制150人的比例,这样才能获得最佳口碑传播效果。
引爆流行的三大要素,是品牌进行音乐营销所必备的条件。品牌的走红就跟流行音乐的走红是一个道理,也遵循同样的体系。企业要根据以上法则设计病毒传播的音乐来进行搭载,并要在执行过程中按照引爆流行的要素进行设定,达到让品牌随音乐一起迅速传播的目的。
如何打造具备走红基因的广告歌曲
音乐营销中的音乐因素的走红基因同流行音乐的走红基因类似,遵守同样的规则,所以可以参照流行音乐的走红基因,来制作走红基因的广告歌曲,这样才能引发病毒传播。写广告歌也是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的,在制作广告歌曲的时候,要像打造走红歌曲一样,打造具备走红基因的主题歌曲,来进行病毒营销。这样效果更持久,有时候品牌或产品没了,音乐还在,例如太阳神、燕舞等。走红的广告歌对品牌的传播,要比不能走红的广告歌曲效果强一万倍。
流行歌曲的走红不是偶然现象,也不是因为花大量的宣传费轰炸出来,而是因为歌曲本身具备走红基因。我研究了从1984年到2008年20多年来每年最走红的十大金曲。发现除了这些走红歌曲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在里面。除了外在的原因。我把他们分解成了几十个元素,这就是音乐走红的基因,就好比潘多拉的分析用户行为一样,我也从编曲、音色、演唱声音、歌手风格等因素来组成一个评判体系。
走红歌曲是计算出来的,按照配料生产的,里面设计了各种走红的因素融合进里面,是历尽心血的。这跟自古以来音乐大师们所描述的不一样。他们会向你说,好音乐都是大师们突然在某个风清月明的夜晚突发灵感,神来一笔抒发出来的艺术作品。实际上,好的音乐是依靠理性的设计而制作出来的,比如作一首让人哭的音乐,需要用几个音程的和弦,需要什么样的音色的乐器,人需要什么样的唱腔?所有的设计过程都是理性的,但是出来的东西却是很感性的。就像麦当劳一样,里面并没有一个一级厨师,但是麦当劳成功之处就是把流程细化:薯条切成几块,洒多少盐,油要多少度,炸几分几秒,等等,全部分解成一段一段。这样全世界各地都能保证一个品质,麦当劳可以快速地复制到世界各地。
音乐走红基因除了音乐本身元素以外,还跟消费者心理学有关系。
首先,每个国家的人都有每个国家传统的旋律偏好,受众从小就习惯了这个口味。以调式来说,中国人习惯五声调式,日本也有自己的调式,每个国家的人民从小就受自己的调式熏陶,因此一些音乐环境里的人群会喜好某一种音程走势,喜好某一种旋律曲线。跟菜系一样,习惯川味的就不容易吃习惯其他口味的菜系。
其次,中国式一个典型二元的社会,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大城市的年轻人和国外部分接轨,但是广大三线城市和农村音乐爱好者的口味还停留在十几年前,喜欢简单上口的口水歌。很多人不明白这个差异化,总觉得这些人品位差。其实,决定“高雅”与“通俗”的关键是一个音乐心理学的问题——人的审美听知觉能力发展的问题。正如人的肌肉力量与思维能力一样,人的感知能力并非与生俱来,它有一个发展过程。
另外,一种性格的人会喜欢某一种情绪的歌曲类型,有人性格安静,有的人暴躁。性格安静的人也相对喜欢安静的歌曲风格。有的口味重,就感觉安静的音乐没劲,触动不了自己的神经,所以喜欢摇滚。所以音乐也有不同的风格:通俗、美声,摇滚、爵士、布鲁斯、HIP-HOP等等。
而广告歌曲同其他商品一样,其运营流程也应该是:先发现消费者对一种音乐类型的喜好需求,然后根据这个需求来生产歌曲类型,并根据这个需求的人数来判断其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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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 4th, 2010
979年——北宋灭北汉,五代十国结束。
1039年——康拉德二世逝世,德意志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1039年——亨利三世成为德意志皇帝。
1615年——日本征夷大将军德川家康率领军队攻下大坂城,城主丰臣秀赖自杀。
1844年——德国西里西亚纺织工人起义。
1859年——马詹塔战役,法国和撒丁王国联军击败奥地利军队。
1862年——陈玉成逝世,太平天国英王(生于1837年)。
1920年——匈牙利签署特里阿农条约。
1922年——邓肯式的舞蹈风靡欧美。
1925年——广州发生滇桂军叛乱。
1928年——张作霖在皇姑屯被炸身亡。
1937年——金日成率军袭击在朝鲜境内的日本据点普天堡,史称普天堡战役。
1940年——英法军队敦刻尔克大撤退结束。
1942年——南云忠一率领的日本海军向中途岛的美军发动进攻,中途岛海战爆发。
1944年——盟军攻克罗马。
1946年——庇隆当选阿根廷总统。
1961年——被英国侵占的片马归还我国。
1970年——太平洋岛国汤加独立。
1982年——以色列轰炸黎巴嫩首都贝鲁特,造成惨重平民伤亡。
1985年——中国政府决定裁军100万。
1985年——全国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结束。
1989年——波兰第一次民主选举。哈梅内伊被负责选择伊朗最高领导人的专家会议选举为新领袖。
1990年——美国首次实行安乐死。
1991年——阿尔巴尼亚政府更迭。
1998年——我国互联网用户突破一百万。
2002年——中国男子足球队首次出战世界杯决赛周,首战哥斯达黎加,最后三场皆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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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 2nd, 2010
作者:爱朵文化CEO 张志远
相关新闻: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华友世纪6月1日晚对外发布公告称,华友世纪将出 售无线和音乐两大业务给盛大网络,华友世纪仅保留酷6网视频业务。
视频网站的格局重新改写
交易完成后,酷6实际上等于成为中国第一家上市的视频网站。
对于盛大来说,酷6的视频业务要比华友原来的音乐业务更具新意。华友世纪接连财报亏损,说明在资本市场音乐概念已经无法重振股价,那就换用视频概念来试试吧。
对于整个视频网站行业来说,酷6借壳上市后的股价如果继续低迷,其他视频网站将很难上市。因为视频网站行业已经成了资本市场的豪赌,优酷、土豆都融了几千万美金,做为上市的最后冲刺,基本上几家网站都梭哈了,除了上市这条出路,已经没有接棒的人了。当然,如果其他网站上市成功,酷6股价也会水涨船高,盛大会赚的满堂彩。并且,酷6进可攻推可守,如果以后长期股价继续低迷,盛大可以继续重组“新酷6”,把其他业务再装进来试试。
没想到之前排在第三、四位的酷6借壳上市,抢先一步。这样一下子打破了视频行业的格局。酷6一跃成为一线阵营的视频网站。接下来,大家对酷6的期望值就不再是以往跟随者的身份,而是要肩负起整个视频行业要做的重任来。
视频网站的出路:回归主流,权威化而非草根化
酷6之前的一些列动作,例如三个亿战略,其实就是实施由视频分享网站向HULU模式的转变。正版模式烧钱巨大,用户层面短期内不会有太大的改善,广告客户和资本市场认的就是这个。其实百度新上线的奇异网,也HULU的正版模式。虽然流量和内容的丰富性比不上其他视频网站,但由于是正版模式,所以奇异网的广告价值反而高于其他二线阵营的视频网站。并且奇异网背靠百度强大的广告客户资源,因此,会是酷6除了优酷、土豆以外,最直接的竞争对手。
其实视频网站的的唯一靠谱的盈利模式就是广告!而之前大家都错误地沉溺在WEB2.0的思维模式上了,大力推崇草根的力量,认为用户自己生产内容并分享这些内容。现在终于有人看明白,一味地追求流量没有意义,现在的几个视频网站的流量已经足够大了,但广告价值却低的可怜,也远远低于人人、开心这样的SNS网站。
酷6 的下一步:像传统电视一样
接下来,酷6需要提升自身品牌,以提升广告价值。一方面要打造权威的视频媒体,抢占新浪等门户网站的品牌广告,另一个是像人人、开心一样增强互动性,把酷6定位成娱乐营销互动媒体,成为大品牌广告客户首选的互动营销平台。类似人人、开心,专做互动营销类的广告。
我们知道,广告分为:按效果付费、品牌广告、活动赞助。在广告的这些模式中,大品牌的活动赞助广告是价值最大的。人人网的收入在09年超过了4个亿,大多都是一线大品牌做的互动营销类型的广告。而视频网站的一线大品牌却很少,大多是网游等互联网类型的广告。所以,酷6也需要参考人人、开心,以做高端的大品牌客户的活动广告为主。
酷6要尽快成为传统电视一样。按照传统电视媒体的架构来做布局,例如传统电视台有自己的娱乐节目,有自己的电视剧,有自己的大型活动部。所以酷6除了加强网站媒体权威性以外,也要成为一个娱乐营销的专业公司,给广告客户从策划到执行等一条龙的服务。加大自制节目的力度。打造一些适合做互动娱乐营销的视频形式,可以植入广告性质的节目。例如娱乐节目,汽车、房产类节目,以及类似《丑女无敌》这样的广告植入剧。
一个现实是,在中国电视仍然是主流媒体,互联网广告占广告总份额才5%多一些,而电视占据了80%的份额。所以视频网站最终要像电视一样,哪些广告在电视上做广告,哪些广告就能在酷6上做广告。最近google开发了google电视业务,这意味着以后一步一步蚕食电视广告才是互联网企业最重要的战略。
按广告价值来决定视频内容的规划
下一轮,酷6需要做几个像超女一样漂漂亮亮的大型活动,把自己的娱乐营销平台建设好。以目前酷6庞大用户量,再增加低端用户对广告价值无明显意义。所以要增强权威性,根据80/20原则,20%的优质内容带来80%的流量和广告。例如高清区的广告价值就比原创小视频要高许多倍,所以把宽带资源资源配置到最有价值的地方,把广告价值高的内容放到热门位置,并给大图推荐,并给它们更高清的效果,是最合理的。还可以像团购网一样,每日推荐一部高清节目(类似电视台的黄金档),把带宽和广告资源配置到最佳位置。
而对于广告价值低的栏目,甚至可以在首页栏目中取消掉,或者只是让用户搜索出来就可以。这个道理其实和无线音乐业务一样,少数歌曲占据了大部分的销量。
另外,页面可以重新设计,向权威化专业化视频媒体风格打造。例如可以像苹果一样把页面设计得更酷一些,炫一些,这样才更专业,更权威。用户体验好的话,才会觉得这个平台的播出的内容更权威。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同样的一首歌,在苹果软件上播出的感觉,和一般的播放器播出来的体验是不一样的。
作为上市公司,最终酷6需要尽快扭亏为盈,而扭亏为盈的方式,一方面是降低成本,另一方面是加大收入。根据广告价值来决定视频内容的规划,其实就像电视台一样,按传统权威的思维,而不再是按WEB2.0的思维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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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 31st, 2010
作者:爱朵文化CEO 张志远
最近参加了一次娱乐营销沙龙。主题是讨论兽兽和阿娇们的商业价值。其他谭飞、包胡尔查等朋友也参加了沙龙。
观点一:选秀艺人和网络红人像夏天的冰棍
会上大家讨论了网络红人现象。当主持人问我会不会选这种一夜成名的艺人签约。我的观点是这样的:首先,大部分主流唱片公司不会选择一夜成名的。为什么?这就跟之前超女选秀是一样的。选秀艺人只有前三名有商业价值。第四名到后面是没有商业价值的。而在选秀节目中,这些选手们人达到气巅峰。这些人在选秀过程当中积累了大量的粉丝,但是也不一定很多,可能是几百个,但是在贴吧里面,显得很疯狂,他自己以为全国人民都跟自己的粉丝一样喜欢自己,这个状态已经不对了,心态特别特别高。但是唱片公司或者是经纪公司会比较了解他们价值。于是双方谈不拢,大部分的选秀选手就出现了一个现象“冰棍理论”,就是像的冰棍待一会儿就化了。所以我觉得这些人(选秀艺人或网络红人)更多的是娱乐圈的配菜,不是主菜。
例如我们的爱朵女孩(idolgirls),封闭培训了一年多,这里面艺人心态和一夜成名的选秀艺人或网络红人是不一样的,专业技能也不一样。而在国外,例如日本、韩国艺人都是从11、12岁开始培训,最起码四、五年的时间对他们的专业各个方面都做了很好的培训。一个人必须要有一个艰苦的过程,基础才能扎实。这样他的心态是健康的。其实并不只是技能,心理内在的东西才是一个艺人成功的基础。
观点二:网络红人没有可持续性发展,只能是昙花一现。
网络红人就跟当年的网络歌曲是一样的,有的歌火的一塌糊涂,但是现在没了,就是因为它不可持续。很多网络红人是通过一个事出来的,而不是说他本身那种可持续的技能或者是这一套体系,他没有的,这样的话就变成起来、下去,然后新的一个后浪出来,又下去。如果不具备可持续发展,网络红人前途堪忧。
观点三:网络红人基本上无利可图。
他们即便有活动出场费也是少得可怜,兽兽车展可能没有我们刚才说的六万多。或者说马诺,据我所知,她的出场费也没有很多钱,很少,少得可怜。像一些明星都是几十万的,连人家的零头都不到。我个人评估,她们的生命周期一年到两年。所以这一年里面,6万、10万的价格也可能,可能一年有那么几次,十次八次,总的价值可能是一百万。
既然网络红人的前途不太看好,再一个收入也不是很高,但是为什么还有人愿意做这个事情?首先就是网络红人,他们之前可能是社会底层的人,假如说兽兽没有成名可能就是一个车模,马诺可能也就是一个算漂亮的女孩儿。另外一个就是我们有必要看一下幕後推手,看一下他的动机,既然网络红人没有太大盈利模式,为什么会有人还要做?一个是这个起点比较低。第二个,所谓幕後黑手机构,他们的盈利模式其实也不是靠网络红人跟经纪公司一样,靠艺人赚钱,不是这样的,他们更多的时候把这个人炒火了可以跟企业说,谁是我推的,你们企业可以在我们这做推广,炒一个什么事啊,他们靠这个来赚更多的钱。
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有点畸形的产业,不是靠艺人盈利的模式,既然推手们不把这个当做盈利模式的话,我觉得就注定推手对网络红人,在道德底线上必然丧失:反正你跟我没关系,我爱怎么糟践你就怎么糟践你!他的盈利模式不在这,所以我觉得她们这些人很可怜。我觉得中国道德主流还是好的,我们统计一下会有哪些人出钱用网络红人呢?是一小部分对道德标准不太看重的行业,例如网游。网游虽然很赚钱,但是网游也不是太看重道德的行业,因为他们也总受到打压,社会地位不高。如果网游行业自身都不太在意自己的话,那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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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 18th, 2010
和李善友先生同为艾瑞咨询的专栏作家,虽然仅是在公开场合的几次照面,不过,李善友先生每次的激情演讲都感染了我和台下观众。
前几天好友建疆送我这本《李善友的网语世界》,虽然一些文章之前在艾瑞网站也有阅读,但是这两天又重新阅读,仍然有很多启发。
书中记录了李善友先生的创业历程和一些思想心得。我们可以清晰地理清楚善友先生的成长脉络。他以搜狐网总编辑的职位上出来创业,能有今天的成功,并不仅是外在能力或机遇的成功,而是内心必然因素。
这个必然因素就是“内圣外王”的理论与实践!
善友先生作为一个学者类型的领导者(其他这一类型有李开复、俞敏洪等人),能有今天的成功,给了像我们这一类偏文化或技术类的人很多启示。当年我创办爱朵文化,很多人觉得我是属于专家学者的创业者,而抱有怀疑:会不会迂腐?会不会孤傲?有了善友先生的成功作为楷模,有了参照物,使我毫不怀疑前面的路。因为我们一样,手中握有利器,这就是对“内圣外王”的追求。同时,“内圣外王”也是解决知识分子、艺术人才、甚至整个年轻一代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用框架学解释国学
《李善友的网语世界》内容分为创业观、团队观、经营观、人生感悟,最精彩的部分当属用框架学来解释国学。
学数学出身的善友先生用西方框架学来解释国学,例如用《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的框架来解释国学思想,给人新鲜的眼前一亮,也会让年轻人更容易接受传统智慧。其实东西方的理论是相通的。《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也是强调内外兼修。人的成功内外两个层面,一个是个人领域的修养,然后是与世界产生的关系,也就是个人领域的成功和公众领域的成功。不能只强调自身修炼,而空谈圣贤之道却不去做实际的事情。反过来,也不能只强调外在的技巧,而忽略了自身的修炼。要超越非白即黑的狭隘二分论,这不是教你折中或妥协,而是第三条路,是一种能够化解两个相悖事物的极高的智慧的思考。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也是我经常给员工和旗下艺人培训的课程。起初我也和善友先生一样,怕用自己的体系来融合国学会曲解国学的伟大含义。但是受了善友先生的启发(善友先生又是受到了南怀瑾先生的启发),我干脆把“知行合一、道术兼修、内圣外王”等一系列国学都用自己的方式融合个解释。因为,我一直以来都有个愿望,就是找到一个把国学在年轻人中普及的办法,有了这个办法,年轻人一定会产生巨大的能量,提早从这个老年社会中接班。
“内圣外王”是适合年轻人学习的国学
“内圣外王”由孟子提出,相比其他国学,更适合当今年轻人修炼。
“内圣”是人格理想, “外王”是政治理想。“内圣外王”是古代读书人最高的追求,他们希望在内能够修养自己的品德,象圣人一样;对外能够建功立业扬名青史。其内涵通俗的讲,“内圣”就是修身养德,要求人做一个有德性的人;“外王”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内圣只有达到外王的目的才有意义,外王实现了,内圣才最终完成。“内圣”是“外王”的前提和基础,“外王”是“内圣”的自然延伸和必然结果。
如果没有内圣外王这样的体现,就会出现“一元化”的人,既内圣外也圣,或外王内也王。这两种极端都会造成偏差:内圣外也圣,就成了迂腐。外王内也王,就成了暴戾。
年轻人必须内外兼修,有所作为。否则在这个极度现实的社会,追求境界空谈国学就成了迂腐。因为你无名无利,何谈淡泊名利?无所作为,何谈无为而治?
国学虽然门派繁多,但先哲们的思想其实并不矛盾,只不过不同的门派适合不同年龄段的人学习而已。年轻人学习国学要成体系有步骤地学习,并且随着年龄增长去学习和实践中年哲学、老年哲学。
孟子是年轻人的哲学,讲内圣外王,讲进取,不仅是道德上的,还有作为上的。
孔子是中年人的哲学,平和、敦厚、智慧。重视对个人内心的冶炼,上升到“仁”的范畴。
老子和庄子则更智慧,更洒脱,也更具有平衡的意义。或许一个人只有先拥有以后,才能懂得分享,懂得放弃,懂得回归虚无。
简单来说,儒家是入世的哲学,道家时出世的哲学,佛家是既出世又入世的哲学。儒家看似入世,但它的极致也是出世,孔子把出世的道理融入入世之中。但是对于随着社会发展到如今,国学的理论基本上都算是出世的哲学了。
如今,大部分的人能做到内圣,却做不到外王;少部分人能做到外王,却做不到内圣。能做到内圣外王的,古往今来屈指可数,也仅仅是王守仁、徐介、张居正、曾国藩等人而已。当然,美国的华盛顿、林肯也做到了,不过外国应该没有内圣外王这一说法。
阅读《李善友的网语世界》的心得
观看此书,如果是按部就班的来看,可能还是无法真正了解李善友先生。因为全书的精髓不是经历和心得,而是“内圣外王”的理论与实践。也就是道与术的统一。前面的个人经历、创业和管理心得等都是“术”。而后面的用框架学来解释国学,是“道”,是全书的点睛之笔。只有能明白“内圣外王”这一核心思想之后,他的经历才有参考价值,否则就和很多励志丛书或名人传记一样,只能让你一时振奋,之后却无所适从。
所以,如果想从善友先生那边得到一些启发和借鉴。建议读者把此书先看完一遍,再看一遍。或者先看完后面框架学解释国学部分,再回头看前面。只有了解他的“道”之后,再看书中前面的“术”的内容,正所谓道术合一,才能真正了解李善友先生的整个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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